特 别 提 示:
1、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公事是必须持有本单位工作证件和介绍信,并在本网均能直接查到持证人个人信息;否则为假证;证件过有效期限则自动作废。
2、进行调研、访问,应为两人(或两人以上)偕同前往。否则视个人行为或涉嫌假冒,请及时联系本单位核实。
3、为维护本单位的公信力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,请当事人及被访问对象无需向工作人员支付任何费用。否则,出现纠纷,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;且公开予以曝光。
4、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条件的接受社会监督!因个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行为人个人负责承担。